转发交通部关于加强2005年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浙交办〔2005〕70号
各市交通局(委)、省公路局、省港航局:
现将交通部《关于加强2005年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厅质监字〔2005〕9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和港航管理机构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部和省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通过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正文]关于加强2005年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