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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我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04-10-25来源:省交通厅【字体:

关于开通我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有关事宜的通知
浙交〔2004〕457号

 
    根据交通部《关于开通公路施工企业信息系统网页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497号)和省政府关于诚信浙江的要求,为提高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施工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解决信息传输渠道不畅等问题,省厅组织开发了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包括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和施工企业信息),现已上网试运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加强信息上报工作

    (一)建设市场诚信信息

    为对我省范围内从事交通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市场行为实施动态管理,各市交通局(委)、
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上报发生在本地区、本项目中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及在工程建设中的检查通报、评比通报、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通报等情况。并请各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于2004年11月30日前,把本项目在今年9月底前开展的所有立功竞赛等评比情况报送厅建管处。

    (二)施工企业信息

    请各市交通局(委)于2004年11月30日前,通过浙江交通网站(www.zjt.gov.cn)上的施工企业信息系统,上报列入省交通基本建设计划且于2000年1月1日后完工的交通建设项目信息(除高速公路项目),对在建工程项目及新开工项目做到及时录入上报。并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的施工企业直接通过网站上报施工企业信息。具体信息系统组成和功能详见附件1。

    二、充分利用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加强对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

    诚信信息系统的开通,增加了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招投标与实施过程的联动管理。各市交通局(委)、各建设单位在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并发挥该系统的作用,在招投标的资格预审、评标等阶段利用该系统查询有关企业信誉信息,以实现对交通建设市场的动态监管。
各市交通局(委)要确定专人负责交通建设项目信息的上报工作,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11月30日前报厅建管处。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应及时与厅建管处联系(联系人:龚一朋,电话:0571-87819793,电子信箱:gongyp@zjt.gov.cn)。
    附件:1.关于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组成和功能的介绍
    2.用户列表
 
                                                                    浙江省交通厅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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