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省道(S223)永嘉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招标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3款、3.2款的规定,招标人──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公路工程建设工作办公室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20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要求你方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贵方也可到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下载本补遗书。
(回函请传真至:0571-87831861)
招标人: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公路工程建设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