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条的规定,招标人──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建设指挥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1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贵方到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下载本补遗书。要求你方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回函请传真至:0571-87831861,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资格要求中的“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岗位证书”要求(注: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做相应修改删除)。
2.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6款的规定,招标人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延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人: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