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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浙江交院:
现将省发改委、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7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07〕3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有关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抓紧报批土地。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