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等文件的通知
电〔2006〕101号
各市交通局(委)、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各高速公路、水运重点项目建设业主: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和《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提高对依法用地的认识,并结合省厅2006年6月8日在杭州召开的全省高速公路、水运重点项目土地申报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的土地申报工作。
各市交通局(委)和高速公路、水运重点项目建设业主要认真对照国土资源部两个文件的要求,对本单位依法使用土地情况做出书面总结,并由各市交通局(委)于8月25日前汇总上报。其中涉及高速公路项目的报送至省公路局高速网络办(联系人:周海波,联系电话:0571-87807614);涉及水运重点项目的报送至省港航局工程建设处(联系人:韦明华,联系电话:0571-88909356)。
省厅规划处联系人:张森林,联系电话:0571-87813870。
二○○六年八月三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PDF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