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交〔2006〕77号
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交通“六大工程”建设的合力攻坚年。新的一年,全省交通法制工作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主导,按照2005年全省交通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升交通法制工作的层次,为我省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一、继续认真做好《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将实施《纲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统筹规划,抓好落实。
(一)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制定好本单位、本部门实施《纲要》的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注重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包括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三)建立法律顾问、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组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公开听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管理全过程。
(四)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按照省政府下发的《浙江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省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建立依法行政导向的考核机制,制订量化的评分细则和考核规则,整体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工作。
二、继续做好交通立法工作
根据我省改革开放和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今年交通立法工作的重点,一是将管理急需、实践证明成功的有关交通发展、管理政策和经验争取以法规、规章的形式予以明确;二是重点抓好规范和引导运输市场(特别是存在法律依据空白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形成层次分明、门类齐全、内部协调统一、具有地方特色的交通法规体系。
按照省人大、省政府的立法计划,《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浙江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已列入省人大和省政府今年要颁布的项目;《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的修订、《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等已列入省人大和省政府二类立法计划项目。省厅承担具体立法起草的部门,要组织好工作班子,按照法规起草程序,按时保质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和上报工作。有地方立法权的杭州、宁波市也要结合本地情况,出台一批地方交通法规和政府规章。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今年将要出台的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加快形成覆盖我省公路水路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地方交通法规体系。
三、继续完善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5〕117号),在总结8年来交通系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着重做好以下完善和提高工作。
(一)梳理执法依据,编制执法依据目录。
(二)明确执法主体、职责、权限和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整理并明确界定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和责任。
(三)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根据执法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情况,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处室和岗位,并按照权职统一的要求,明确相应的执法责任。
(四)制定实施方案和修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五)改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公民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程序,研究制订相关制度。
(六)定期检查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报告施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上述(一)、(二)、(三)项工作,厅管厅属单位要于3月底前基本完成。
四、继续深化许可制度改革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18号)的要求,今年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
(一)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统一全省交通系统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达到“统一项目、统一名称,相同系统、相同事项”的目的。
(二)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完善和实施配套制度。
(三)加快推进网上审批,2006年内实现80%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在交通系统内部和其它政府部门之间尽快做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以提高效率、方便民众、降低管理成本。
上述(一)、(二)项工作,厅管厅属单位要在3月底前完成。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在向当地政府法制部门报送清理结果的同时报省厅一份,便于协调统一。
五、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全面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
(一)要制定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健全干部法制讲座、培训、中心组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增强按市场经济规律引导行业管理,按国际通行规则办事,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调节运输和建设市场的能力。
(二)要分层分级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探索以能力建设和提高综合素质为主要目标的中期脱产培训,搞好以规范行为、更新知识、精通业务为主要目标的短期培训。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厅运管局、厅质监站要分别制定本行业的培训实施计划并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建立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将培训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一个依据。
(三)要注重提高执法队伍三项基本功。
1.提高办案基本功,实施行政许可、处罚、征收、强制措施等行为,必须做到主体合法、内容适当、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准确、文书规范。
2.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综合整治基本功,正确处理政治与法治、政策与法律、整治与服务的关系,追求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3.提高案卷质量基本功,必须做到立案、告知、调查、结案、审查、决定、通知、送达、执行等一丝不苟,环环相扣,清晰无误,经得起审查和监督。
六、继续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要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善审查体系,按规定和期限报送,严格把关、定期评估、适时清理。
(二)要围绕年度目标,进行专项检查,经常分析依法行政、法制宣传、行政执法贯彻执行情况,抓好工作落实。
(三)要建立督查制度,健全重大行政许可、处罚决定备案、统计报告。督查执行情况,做好记录,有分析报告和整改措施。同时要严格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
(四)重视和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内部层级监督,重点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探索新时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今年厅将分二期举办县级以上交通部门行政复议培训班,加强对行政复议业务的培训、指导。
七、加强法制部门的业务建设
法制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当好参谋、助手。
(一)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特别要注意研究解决交通法制工作的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管理方式创新问题。今年要继续做好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省即将颁发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各地的要求,做好交通系统的“五五”普法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