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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2005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5-03-14来源: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字体: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

浙交监〔2005〕21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2005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秩序,继续深化监理市场整治工作,根据省交通厅《关于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秩序整顿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交[2004]41号)的总体部署和2004年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2005年全省将开展以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打假活动为重点的整治工作。
   一、2004年监理市场整治工作简要回顾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秩序整顿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04年全省开展了以“3321”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监理市场整治活动,即加强三个层面的培训,落实三项制度,实行两证管理,完善一个系统。3月份,在杭州召开了由省内外76家监理单位负责人和省市站分管领导参加的“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整治工作座谈会”,进行广泛动员,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加强对监理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地纷纷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年来,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各单位都积极投入了整治工作,开展“二对照一走访”工作,组织实施“两证”专项大检查,并加强了对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检查。开展了监理人员职业技能后续教育培训,全年分别举办了第一层面培训班3期、第二层面培训班1期、第三层面培训班1期,还举办了监理人员廉政教育培训班1期。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体系,出台了《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项目评价制实施办法》,强化了旁站管理和结果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监理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立了监理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9月份,组织对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和主要水运工程监理工作进行专项突击大检查,对驻地现场管理混乱、监理合同履行差、旁站不到位、监理资格证书和试验资料造假的3家监理单位作出了通报决定,并清退了有关的13名监理人员,在我省监理市场引起了震动,取得了很好的整治效果。

    二、2005年监理市场整治主要工作
    (一)组织打假活动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一次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打假活动,主要对象是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驻地办监理人员的监理资格证书、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省、市站按主管监督项目分工,分别组织实施此项工作。上半年,由各驻地办和各项目指挥部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6月底前报主管质监站;下半年,由主管质监站进行检查。打假工作要求全面、彻底,不能放过打击范围内的任何一个监理人员。有必要的,可延伸到监理单位及其有关部门检查,直到确认为止。检查结果将全省通报,根据假证数量对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制其在浙江从事施工监理招投标活动。
    (二)加强源头管理
    1、加大对监理招标文件的审查力度。《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即将出台,各市站和有关部门要做好“范本”的宣贯工作,并组织举办监理招标文件编制培训班,提高监理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
    2、实施驻地办组建核查制和监理工作交底制。驻地办组建基本完成后,对各驻地办的组建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驻地办的监理人员、监理设施等按合同承诺到位。并组织各驻地办全体监理人员集中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工作事项、程序和要求,有利监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3、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上岗摸底考试,进一步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监理人员进场后,及时组织各驻地办监理人员集中进行上岗摸底考试,对考试不及格人员,一年内不得从事监理工作。
    (三)强化过程监管和结果评价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抓监理合同履约情况和监理规范执行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监理单位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监理评价制实施办法》,监理单位应及时办理和报送《监理项目评定书》,项目指挥部及有关质监站应客观、公正、及时做好对监理单位的评价工作,促进监理单位增强合同履约意识,努力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监理人员执业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自2002年以来,对省内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发放了“执业管理手册”,实行执业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肯定。为充分发挥“执业管理手册” 对加强监理人员管理所起的积极作用,今年将“执业管理手册”的发放范围扩大到在浙从业的外省外系统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
    (五)做好先进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评选工作。上半年发放对驻地办的评价意见表,从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广泛征求业主、承包人的意见,并结合省、市质监站的检查情况,对在近几年监理市场整治活动中,整治工作积极、监理工作出色、取得较好成绩的驻地办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做好监理单位资质就位工作。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4年5号令),开展监理单位资质就位工作,建立和完善监理体系,促进持续发展,其主要内容为企业注册资金、监理人员和监理业绩的确认。在培育中体现扶持,在就位中不保护落后。
    2005年,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整治工作在去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把整治工作推向深入。各市站和有关监理单位应按照本地、本单位监理市场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年度的具体整治工作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有关项目业主(指挥部)积极配合,再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使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工程 监理 市场 通知
抄送: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省交通厅,各市交通局(委),有关监理单位,有关项目业主(指挥部)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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