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交通部关于采取措施应对成品油价格调整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稳定的通知
浙交办〔2006〕75号
各市交通局(委):
现将交通部《关于采取措施应对成品油价格调整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稳定的通知》(〔2006〕交公路发明电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重点抓好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
国家石油价格形成机制配套改革方案出台后,成品油价格将逐步与国际接轨,运输企业燃油成本将大大提高,使得运输生产者和消费者(旅客)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容易诱发社会矛盾,增加不稳定因素。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3月27日“全省石油价格形成机制配套改革方案会议”精神,以确保行业稳定为宗旨,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主动协助和配合物价、财政等部门,尽快制定农村客运和出租车客运的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临时性财政补贴的具体方案,重点保证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的稳定。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一)以市场消化和补贴相结合为主的原则。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对涉及弱势群体的农村客运,特别是山区支线,要以补贴为主要方式化解燃油涨价影响,确保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农民群众出行的负担基本不加重。出租车行业主要通过建立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方法,化解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对行业产生的压力。
(二)统筹考虑的原则。要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对农村道路客运增加的支出,在难以通过价格联动疏导的情况下,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贴”的精神,区分不同农村客运线路的经营状况,加大对冷线的扶持,确保其“留得住”,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的出行难问题。
(三)燃油成本支付者受益的原则。实行燃油补贴的部分,要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具体支付燃油经营成本的经营者、车主或司机头上。同时,要杜绝企业以各种借口提高管理费、承包费等标准,变相抵消燃油补贴的行为。
(四)公开透明、层层落实的原则。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油价运价联动方案、补贴政策的公示、公布工作。要发挥行业管理网络优势,正确处理经营者与乘客、行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耐心仔细地向每一个经营者宣传和解释有关方案,取得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
二、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增长方式转变,抓好节约型行业建设。
高油价高成本对道路运输带来巨大经营压力,我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部门要进一步促进运输生产力布局调整,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提高资源效率。
(一)中长途客运要优化网络。各地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开展中长途客运线路的整合工作,优化客运网络。与铁路平行的长途客运线路要限制发展,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开行的长途线路要进行资源整合,避免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
(二)农村客运要进一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交通部农村客运经验推广会议之后,城乡客运一体化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按照集约经营、规范运作的思路,促进城乡客运经营者间收购、改造和整合工作,进一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
(三)道路货运要加大物流业发展力度。各地要加快引导,促进货运企业向物流企业转型,通过成熟的高效的经营模式,减少运输成本,规避高油价带来的经营风险。
(四)出租车行业要提倡“叫车”服务。出租汽车行业要注意运营方式转变,充分发挥GPS卫星定位系统的作用,提倡电话预约,叫车服务,减少空驶,节约成本,改变原有的“扫大街”运营模式。
(五)运输工具要向大容量低能耗方向发展。走节约能源的发展道路,已经成为当今道路运输发展的重中之重。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积极引导,降低运输工具的能耗,促进可持续发展;客运企业要逐步推广大容量、低能耗的客车,货运车辆要逐步向大型化、厢式化发展。
三、强化市场监管,提高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一)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高油价带来的高成本,将使得低成本的“黑车”更有可乘之机,增加管理难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部门要在保持去年“天网一号、二号”打击无证营运活动基础上,继续保持打击无证营运的高压态势,保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证司机收益稳定。
(二)强化行业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部门要适应高油价趋势,按照省厅“高效率运转、高质量服务、高要求管理”的要求,加强高油价时期的调查研究,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建立高效管理网络,优化管理流程,加强行业法制建设,理顺管理职能,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三)加强对运输市场动态监控。
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油价的变动幅度,建立起道路运输行业动态监控制度。注意掌握行业成本、盈利的变动情况,及时了解经营者的运营困难。发现不稳定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把事态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确保行业稳定。
附件:关于采取措施应对成品油价格调整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稳定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正文]关于采取措施应对成品油价格调整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稳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