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编制办法(试行)》和
《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的通知
浙交〔2006〕105号
各市交通局(委):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标工作,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编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编制办法》)和《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试行)》(以下简称《范本》),自2006年4月1日起试行。
自试行之日起,凡我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应按照《编制办法》的规定及《范本》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为便于各有关单位熟悉招标文件,减少印刷和出版差错,各招标单位不得翻印《范本》。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部门意见,编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并补充有关技术规范内容,与《范本》共同使用。
在实施过程中,请注意收集相关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厅建管处。
附件:1、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编制办法
2、浙江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