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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浙交办〔2004〕220号
《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已经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2004年9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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