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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6-04-30来源:【字体:

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交办〔2006〕79号

 
厅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厅机关各处室和服务中心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自查自评、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扎实推进厅机关创建文明单位活动顺利开展。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浙江省交通厅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成果,促进“六大工程”建设和交通新跨越战略的顺利实施,经厅党组同意,决定在交通厅机关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实施“六大工程”、实现交通新跨越为中心,构建和谐交通、平安交通、文明交通,弘扬浙江交通精神,继续深化兴“三风”、促“三高”、建“三型”的机关建设,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努力使交通厅机关成为我省交通行业文明建设示范和表率。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精神和厅党组关于加强机关建设的要求,努力使交通厅机关成为务实高效、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人民满意的文明机关。

    三、基本原则

    我厅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突出重点、注重结合;开拓创新、求真务实。

    四、具体任务和措施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实施“六大工程”建设、实现浙江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过程中,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一贯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厅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在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威信。
    (二)业务工作成绩突出。交通建设和行业管理积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科学决策、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实施“六大工程”、实现交通新跨越中,树立负责任的部门形象。积极参与文明共建活动,在所属行政区内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三)机关建设深入扎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行政成本”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效能建设主题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大兴“三风”、力促“三高”、打造“三型”的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和发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推进“强基固本”工程,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的作用,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浙江省交通系统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切实提高交通系统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具体明确、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规章和管理制度;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务规范、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热情礼貌;努力做到社会信誉高、群众反映好,形成诚实守信、敬业和谐、办事公道、服务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氛围。
    (四)环境优美环保达标。建立并坚持执行卫生制度,机关内部整洁优美,公共设施相对齐全,工作条件良好,服务设施配套,各项工作秩序井然;强化环保意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周边环境绿化、美化、洁化、净化,爱国卫生和环境污染控制等指标达到先进水平;办公室内部整洁大方、窗明几净,办公用品及资料摆放整齐。
    (五)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行业风气和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良好;大力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新风,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社会、热爱公益,积极参与公民义务献血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性帮困活动,社会反响较好;计划生育工作达标,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表现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五、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上中旬)。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做到层层发动,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3.各处室根据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工作特点,制定活动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下旬至7月底)。
    1.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深化大兴“三风”、力促“三高”、打造“三型”机关建设,巩固和发展机关效能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各处室对照厅党组近年来关于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务实之风,高效率运转、高质量服务、高要求管理和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机关的要求,结合落实先进性教育整改措施,组织机关干部进一步学习理论,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六大工程”和新跨越战略提供更好的服务。
    2.严格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四条禁令”,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机关风气。
    3.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发挥效能投诉电话的作用,及时答复和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机关各处室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同时积极向厅有关部门提供创建材料,以便建立统一完整的创建台帐。
    5.厅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机关大院的绿化、美化和净化工作,确保院内和办公大楼的整洁。
    (三)自评自查阶段(8月)。
    1.对照创建文明单位标准,以处室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活动。厅创建文明单位办公室同时进行创建活动检查。
    2.针对自查自评发现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四)总结验收与表彰阶段(9月至10月)。
    1.迎接上城区文明办、市文明办对我厅创建文明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2.总结创建经验,表彰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处室(单位)。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厅成立创建文明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赵詹奇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瑞丰,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建康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厅办公室、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等处室同志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二)认真落实责任。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交通行业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厅机关各处室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好交通中心工作和创建文明单位之间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形成领导高度重视、处室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的创建工作良好氛围。
    (三)落实创建经费。厅行政和厅服务中心要根据当年的创建任务,合理安排每年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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