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浙江省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2022~2024年度清障施救委外经营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预算,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清障施救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ztb.zjtz.gov.cn/tzcms/)。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浙江省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起点运营桩号为G1523甬莞高速K94+662,途经三门县六敖、健跳、浬浦、小雄、泗淋,临海市桃渚、上盘、杜桥,椒江、台州产业集聚区、路桥,温岭滨海、箬横、石桥头、城南,终点桩号K203+789,终点与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相接,路线全长约109.127km。本次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第1标段:要求投标人经营浙江省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G1523甬莞高速K94+662~K203+789段,全长约109.127km范围内的拖车、轮胎故障车辆抢修、事故车辆施救及其它应急处置等服务,共设五个拖车驻点、四个轮胎车驻点及一个巡查车驻点。
服务期限:二年(2022年1月16日—2024年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并确保在有效期范围内。(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2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自2018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全年高速公路专业清障施救工作;
(2)自2018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以来完成过20km以上全年国省道专业清障施救工作;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能保证服务质量;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本服务项目不允许转包
和分包;3.6 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ztb.zjtz.gov.cn/tzcms/)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投标人须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并核验通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5日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所有投标人需委派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入“浙江省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2022~2024年度清障施救委外经营项目(重新招标)”钉钉开标群(钉钉开标群的钉钉群号将于开标当日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kb.tzztb.com/)上进行通知)。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ztb.zjtz.gov.cn/tzcms/)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50号
邮 编:318000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576-88106502
传 真:0576-88802621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3楼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7834316
传 真:0571-87831861
联 系 人:汪先生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