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项目名称)第LH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项目名称)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
浙发改设计〔2019〕9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浙杭交许〔2021〕5000296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
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 (最低要求)详见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 (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起点顺接乔司收费站至钱塘江新建大桥工程终点,高架道路设计起点桩号为K11+599.9,地面道路设计起点桩号为K11+640,设计终点位于萧山高新八路附近,高架道路和地面道路设计终点桩号均为K19+854.9(高架道路和地面道路整体横断面为上层公路桥梁、中层轨道桥梁、下层地面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高架道路全部为与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长度为8.255公里,地面道路长度为8.215公里。新建互通枢纽1处,通城枢纽;预留互通2处,分别为奔竞路互通、新城路互通。同步建设高架地面道路和轨道桥。本项目采用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本项目高架道路采用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采用80km/h。地面道路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本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将于202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路面工程正在施工进场阶段。//2.2本次绿化施工招标计划分1个标段:第LH01标段: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 (机场轨道快线合建段)设计桩号范围内地面道路、高架桥、新建互通枢纽(通城枢纽)的绿化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桩号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含高架花箱)及景观等工程的施工、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缺陷修复及保修等。施工图预算约7469万元。//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6个月(182日历天),保活期12个月(自全部完工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12个月。(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技术标准、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主要结构形式、概算造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注:以下第3.3条和3.4条不作要求。)资质,
具有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应列入
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2]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1年12月17日至
2021年12月24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1年12月25日16:30。招标人将于
2021年12月28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12日 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
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
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和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投标人企业资质属于下列资质之一的,应满足本款要求:a、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c、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f: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在原资质过渡期结束2016年12月31日以后不做要求)。
[4]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