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空调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受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就杭州临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空调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由专业供应商以销售并安装方式提供招标人需要的设备,包括:空调系统设备室外机、室内机、及系统附属配套设施设备(洗衣机、烘干等),以上技术参数和性能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需求,以上全部设备应为本项目采购并配置的全新的合格产品,在服务期内承担所有与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使用有关的一切维护、巡检、维修、更新、软件升级和技术培训服务等。
工期:15天,免费维保期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述要求: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b. 具有空调生产厂家授权的厂家直销商或者授权零售商;
c.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签订过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空调系统供货经历(以合同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其下属的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同时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19年
6 月
18 日至2019年
6 月
24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3楼3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3楼2号会议室
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招标人定于2019年
7 月
9 日,
14 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发布。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枫桦东路9号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71-67186833
招标代理:
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
联系人:瞿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834316
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