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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工程环境监测、监理与专项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19-05-08来源:远大咨询【字体:
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832文、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以浙环建201758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孝源互通区,顺接鹿山至孝源段终点,起点桩号为K149+550。路线穿隧道进入安徽省境内,两省交界位于终点的鹁鸪山隧道内(浙江境1563m,安徽境492m),终点桩号YK183+273.029ZK183+256.180),路线全长约33.7km。设置孝源互通E匝道、孝丰互通、报福互通及杭垓互通4处互通式立体交叉,互通连接线约9.88km。设特大桥1座、大桥10座、长隧道2座、中短隧道5座等。全线设互通4处(含起点段孝源互通),服务区1处,收费站4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省界超限检查站1处,省界动植物检验检疫站1处,隧道洞口变电所、泵房水池等4处。本工程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6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孝丰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其余连接线采用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约61.19亿元,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计划于2021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吉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吉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监理与专项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工程环境监测、监理与专项验收服务招标设一个标段:第HBYS01标段:主要内容为:1、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含监理)(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2、对建设全部内容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环境监测,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发包人补充落实并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及后评价;3、协助发包人做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报告;4、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落实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多个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点,并出具监测报告提交发包人,监测报告中应包括项目噪声、水体、空气污染等一切涉及项目环境的内容(具体监测内容及频次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确定)编制环保应急预案及环境专项验收报告;5、协助办理与环保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6、负责审查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7、负责巡视、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的环境影响,检查承包商按设计图施工情况及施工环保费的施工情况;8、负责施工和监理单位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总结交流环境监理工作经验 9、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包括并不限于)对工程资料分析与整理、编写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分析、施工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报告等公众意见调查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10、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监测报告应通过环保相关部门评审及一次性通过环境专项验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境专项验收并取得验收鉴定书之日止。
发包人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的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高速公路的环境监测、监理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的技术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2014年 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监测或竣工环保验收业绩(需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1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以上第 1 项内容不适用,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6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050820190515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051716:30。招标人将于2019052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04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地址: 安吉县拥军路101号(人武部旁)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72-5096887
   
招标人: 浙江吉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日  期: 2019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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