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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省道德清乾元至秋山段改建工程(二期)、104国道德清段改建工程、杭宁高速公路增设德清洛舍互通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日期:2018-03-07来源:【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09省道德清乾元至秋山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9〕100号文批准建设、104国道德清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5〕60号文批准建设、杭宁高速公路增设德清洛舍互通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4]1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与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qztb.gov.cn)、浙江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09省道德清乾元至秋山段改建工程(二期)起点位于乾元大桥西岸桥头,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西沿09省道老路前进,经大塔于、西横、胡家桥在K1+385和K2+850处分别与德桐线、乾元路相交,设东苕溪大桥在K3+278.5处跨过东苕溪,继续沿老路向西,路线终点位于与乾元南郊路交叉口(新盟加油站旁),与一期工程(已建成)相顺接,终点桩号K3+901.623,路线全长3.902公里。K0+000~K1+350路段(K0+000~K0+160为衔接渐变段):设计采用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规定的设计速度80km/h的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路基宽度采用39米;K1+350~K3+901.623路段(K1+350~K1+590为衔接渐变段)路基宽度采用5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104国道德清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德清北民进村耀武关,接104国道吴兴段,起点桩号K0+000(对应老104国道德清段起点K1389+956),路线往南,经民进村,三桥村,武康主城区,城山村、上柏村、双燕村,终点位于德清南双燕村马头关,接104国道余杭段改建工程起点,终点桩号K19+782.721(对应老104国道德清段终点K1409+849)。104国道德清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9.8公里。其中特大桥4548米/1座,中桥68米/1座,小桥345米/l8座,互通立交2处。本项目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高架路段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起点~K1+180段完全利用,路基宽24.5米; K1+180~K4+000及K16 +800~终点段,路基宽38米;K4+000~K5+800及K11+100~K16+800段,路基宽43米;K5+800~K6+210段为渐变段;K6+210~K10+750段(高架桥地面道路),路基宽37.5米;K6+210~K10+750段,高架桥宽27米。
杭宁高速公路(浙江段)起自浙苏两省交界处长兴县的父子岭,与江苏省的父子岭至溧水高速公路连接,经过长兴县、湖州市、德清县、余杭区,止于杭州市绕城公路北段南庄兜。本项目增设德清洛舍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路基宽度8.5米,对向双车道路基宽度1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2.2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标段主要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环境监测,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配合招标人通过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评审。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工程竣工通过环保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验收技术服务相应能力及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承担的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
3.2 投标人及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标段: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范围需含交通运输类)或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境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行业范围含交通运输)。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环保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信誉最低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承担本次招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8日至3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3楼财务室)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27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湖州市德清县中兴南路4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出席。
5.5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银行电汇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办理银行电汇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支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qztb.gov.cn)、浙江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德清县中兴南路46号
邮    编:313200
电    话:0572-8821051
传    真:0572-8821051
联 系 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
邮    编:310006
电    话:0571-87825213
传    真:0571-87831861
联 系 人:张先生
 
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7日
投标文件格式(已纸质为准).doc
0d84ef1a6669b5ce8f2ab5ef89e13288.doc (74.50 KB)
资格审查条件.doc
f8fdc372850a201ef7267eaf0386e7f4.doc (35.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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