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的通知》(浙交【2011】27号文)和《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结果的通知》(浙交办【2016】242号文),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参审中介机构,现决定对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包含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海城路)市政改建及配套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等项目进行公开集中招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的组成部分,起点位于杭新景高速公路杨村桥北,路线总体走向由北至南,终点接杭金衢高速公路二仙桥枢纽,路线全长57.907公里。沿线经建德境内28.2公里,兰溪境内21.1公里,金东区8.13公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26米。主要构造物有主线桥(含互通区主线桥及分离式立交桥)15.593km/42座,隧道17.06km/9座,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互通连接线4处(路线总长为9.489km,均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服务区1处(兰溪服务区),停车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2处,隧道救援站2处,应急救援站1处,交警路政服务用房2处。
本次跟踪审计招标设一个标段,涵盖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第GZSJ02标段: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K2418+520~K2430+000段土建工程(土建1标)、K2472+050~K2476+567.273段土建工程(土建5标)等内容,涉及建安投资约153737万元。
项目总投资约937635.7286万元,项目计划于2017年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通车,计划建设工期为4年。
以上建设规模、投资额等数据仅作为招标时基础数据供投标人共同参考,不作为确定最终审计费金额的依据,最终审计费计算以竣工决算批复实际投资额为准。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集中招标的2个跟踪审计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审计标段。评标委员会将先后对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包含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海城路)市政改建及配套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进行评审。
若已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包含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路桥至椒江沿海公路工程(海城路)市政改建及配套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评标中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浙江建德至金华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评标过程中将不被纳入评审范围,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费率计算。
二、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2.1 K2418+520~K2430+000段土建工程(土建1标)、K2472+050~K2476+567.273段土建工程(土建5标)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建设期工程跟踪审计;
2.2 K2418+520~K2430+000段土建工程(土建1标)、K2472+050~K2476+567.273段土建工程(土建5标)竣工工程结算审核(或审价);
2.3与本项目有关的业主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内容。
三、服务期
跟踪审计的服务期限: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并通过决算批复止。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投标人为《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结果的通知》(浙交办【2016】242号文)公布的具有跟踪审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跟踪审计业绩、审计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跟踪审计经验和能力,无资产被冻结或清查等影响正常履约情况。
2.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职称;项目工作组人员:项目工作组(不少于4人,且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
3.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不良执业记录。
4.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浙江省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活动中,由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省交通运输厅、省审计厅作为监督指导部门,已有2个(含)以上项目或跟踪审计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本次招标评标过程中将不被纳入评审范围,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费率计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
于2017年6月12日至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造价咨询企业)及上述证书复印件,到
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杭州市朝晖路
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7室,联系电话:0571-87834316)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费
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7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杭州红星文化大厦4楼出将厅(杭州市建国南路28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银行电汇的出具人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七、开标、唱标
7.1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期同一时间和地点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唱标。唱标人应如实按投标文件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报价费率、项目负责人姓名。
7.2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并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不一致时,应当场提出,并报经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对开标记录无异议的,应当场签字确认。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或未对开标记录签字确认,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枫桦东路9号
联系人:蓝璟
电 话:13858008281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7834316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 人:白桦
招标人: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