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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PPP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16-08-10来源:【字体:

   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3]35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经浙交复〔2015〕11号文批复。南浔区交通局为本项目的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的K5+885.8~K18+360段PPP(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主线起点位于申苏浙皖高速公路南浔出口,与江苏省230省道交叉,起点桩号K0+000,终点与练杭高速公路练市连接线相交,并与练市至桐乡公路对接,终点桩号K25+374,路线全长25.374km。主线按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32.0米。
2、本次PPP招标共设1个标段:
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PPP标段:主线K5+885.8~K18+360,长约12.474km。概算总投资约9.7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招标内容为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的PPP标段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社会资本组建的PPP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建成后的经营管理维护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不含亮化、绿化工程)全部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经营管理维护内容包括小修保养、大中修等全部工作。
在投资协议签订后,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依法在南浔区注册出资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PPP项目公司,并按要求注入相应资本金。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PPP项目公司继承投资人相应的权利义务。PPP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并在PPP合作项目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PPP合作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南浔区交通局作为项目发起人对PPP项目公司的运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4、政府方不参股项目公司。
5、建设期:36个月,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
运营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共108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在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以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自有资金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5个工作日的平均值,以银行出具的固定格式存款证明为准);
(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未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008年7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合同额3亿元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投资人组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第(1)~(3)、(6)项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有满足上述第(1)、(4)、(5)、(6)项要求的企业,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PPP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在PPP项目公司所占的出资(或股份)比例为67%及以上)。
3、投标人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6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8月25日16:30。招标人将于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2日10: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浔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浔经济开发区318国道与强华西路交叉口
邮  编:313009
电  话:0572-2909915
传  真:0572-2909925
联系人:冯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7822249、87825213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郑先生、邓先生

南浔区交通局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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