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等三个项目
交竣工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石浦高速公路新桥连接线(下七里至大圻头公路)工程、象山大金山隧道及接线二期工程分别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691号、甬发改审批[2015]160号和甬发改投资【2007】518号文批准建设。现对该三个项目交竣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sbm.gov.cn/zbtb)、
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起自东陈乡沿海南线与金开路交叉口,终点至茅洋乡花墙村东侧现状盛宁线,路线全长约10.6公里。本工程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路面标准轴载100KN,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按1/300,设计洪水频率按1/100,抗震烈度Ⅵ(6)度。项目估算总投50237.4093万元,建安费为33245.1543万元,建设工期3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石浦高速公路新桥连接线(下七里至大圻头公路)工程路线起点接石浦高速公路新桥互通(位于新茅石线K17+118处),向东跨越老茅石线,沿途经高塘村、高湾村南侧沿山而行至大下线,设高湾互通,在象保合作区内采用高架桥通过,终点采用菱形互通与沿海南线相交。路线全长约7公里,全线设特大桥2177米/1座,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分别为高湾互通和象保合作区互通;平面交叉1处。本工程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03)一级公路设计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荷载采用BZZ-100标准轴载,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Ⅰ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300。地震加速度值为O.05g,抗震设防烈度6度。项目估算总投约为91706.1770万元,建安费约为57000万元,建设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象山大金山隧道及接线二期工程属于象山沿海南线K28+450-K33+500段改道二期工程,位于石浦镇境内,起自文昌阁水库东北角靶场西南侧沟谷处分离式路基预留接口,以分离式隧道形式穿越大金山,终点至海宁路交口。建安费约1.66亿元。路线总长2.709Km,本工程共有分离式隧道1座(左洞1945m,左右洞之间设2处汽车通道,3处人行通道),大桥1座(小岭头水库大桥,7×20m预应力砼小箱梁桥)。建设期预计为51个月,其中施工期2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本次招标内容为三个项目的交竣工检测,设1个检测标段:
第1检测标段:检测内容为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石浦高速公路新桥连接线(下七里至大圻头公路)工程、象山大金山隧道及接线二期工程等三个项目的交竣工检测,主要内容为一级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环保设施、机电、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工程的交、竣工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桥梁荷载试验等。
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允许专业分包以外的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根据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及以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证,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城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室报名。
4.2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后退还;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可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使用(http://www.xsbm.gov.cn/zbtb)。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到
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1307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可按象资交管办【2015】4号文件规定执行。
6.2投标保证金应当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6 年8月3日16时00分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开户账号:39-7030010400125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4日9:3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开标大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招标人将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同一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投标文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拆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sbm.gov.cn/zbtb)、
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2号楼
邮 编:315700
电 话:0574-65763433
传 真:0574-65763433
联 系 人:舒先生
招标代理:
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7822249
传 真:0571-87831861
联 系 人:杜先生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