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金高速公路东延段二期工程桥梁桩基试验检测(含试桩)
招标公告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段二期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5〕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业主为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一起对台金高速公路东延段二期工程桥梁桩基试验检测(含试桩)(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
2.1台金高速公路东延段二期工程起点位于临海市杜桥镇,台金高速公路东延段一期终点,起点桩号为K23+170,终点连接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以椒北枢纽G匝道分流鼻端(对应台金高速东延二期桩号为K28+549.327)作为两个项目的分界面,界面以西由本招标人负责土地报批以及开工后的政策处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全长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26m,其中特大桥4234.42m/1座,中桥35.04m/1座,涵洞4道,互通式立交2处(一般互通1处、枢纽式互通1处),互通收费站1处。
2.2本次桥梁桩基试验检测(含试桩)设1个合同段。
第JC1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23+170~K28+549.327段,路线长度5.38Km,内容为台金高速公路东延段二期工程的桥梁桩基试验检测(含试桩),包括桩基高应变检测、桩基超声波检测、钻孔取芯法检测、工程试桩(自平衡法加载)等。
检测服务期:从签订桩基检测协议书开始至所辖施工标段桩基检测结束并提交最终检测成果报告止。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对应检测标段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人、监理人、第三方服务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不得参与本检测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 1日至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16:00,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到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5日9:3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和平饭店4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108号,建国北路口 和平小区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上发布。
招标 人: 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临海市柏叶西路599号
邮 编:317000
电子邮箱:244948587@qq.com
电 话:0576-85581210
传 真:0576-85581190
联系 人: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14
电子邮箱:244948587@qq.com
电 话:0571-88851363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 人:占先生
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