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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国道快速路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5-11-10来源:【字体:

 1. 招标条件

320国道快速路(下称“本项目”)为新增道路,已列入杭州市余杭区政府投资计划。招标人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余杭区交通信息网(http://www.yhjt.gov.cn)、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320国道快速路;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2.3 建设规模:320国道快速路起点接秋石快速路,终点为现状320国道临东路口,设计速度及桥梁荷载等级根据道路等级调整;

2.4 设计目标:建设临平新城、塘栖镇、余杭经济开发区等临平副城区域与杭州主城的快速通道,主动承接杭州主城区辐射,带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2.5设计要求及招标内容

设计方案须按照本工程规划要点和工程建设的要求,在满足交通、抗震等主要功能前提下,应优先采用科学、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方法,桥梁造型和外观设计应力求美观,并与城市周边环境景观协调一致;

本次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应包含总体方案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图、桥梁总体鸟瞰效果图(含电子效果制作)、桥梁主体及重要节点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横断面、纵断面)、投资估算等。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方案设计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工程咨询(公路工程)甲级或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设计甲级或市政设计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51111日至20151117日上午9:0011:30时(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1307室)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集中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招标人将提供必要协助。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1223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杭州市余杭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10楼会议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及授权书(如有)出席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余杭区交通信息网(http://www.yhjt.gov.cn)、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浙江日报上发布。

7. 方案评审方式

招标人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提交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8. 补偿费用及知识产权

评审委员会将评选13名获奖人,各补偿方案设计费人民币30万元(含税),未获奖的设计单位不给予方案补偿费。

所有的设计单位必须保证其设计方案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投标人设计方案所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址:杭州市余杭区邱山大街479号交通大厦

    编:311100

    话:0571-89281311

    真:0571-86165146

联 系 人:杨琳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

    编:310014

    话:0571-87834512

    真:0571-87831861

联 系 人:陈建青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151110

    资格审查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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