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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红垦)至金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理、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

日期:2015-10-31来源:【字体:

浙江省杭州(红垦)至金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保护监理、

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杭州(红垦)至金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32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与自筹。项目业主代表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受项目业主代表委托,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的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与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受业主代表委托,现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浙江省杭州(红垦)至金华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起自杭金衢高速公路与杭甬高速公路相交处杭州红垦枢纽互通南K1+900处,路线沿原杭金衢高速公路线位,经杭州市(萧山区)、绍兴市(诸暨市、绍兴县)、金华市(浦江县、义乌市、金东区、婺城区),终于金华市婺城区杭金衢高速公路金华互通,里程桩号K152+700,路线全长150.815公里,现状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基宽42.0,行车道宽15,分离式路基宽20.75,行车道宽2×7.5

本项目按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维持120公里/小时,两侧加宽的八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42K91+768.673K 96+155.108段、K98+999.672K102+212.089段共7.6公里采用单侧加宽,其他段均采用双侧拓宽方式)。全线新建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拟利用的原有桥涵构造物设计车辆荷载标准维持汽车—超20级、挂车—120。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通道之间的连接辅道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

环境保护监理标段主要内容为:按照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对建设内容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环境保护监理、监测,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发包人补充落实、协助发包人做好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协助发包人做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报告。

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标段主要内容为: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环境监测,编制环境保护报告。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通过环保验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环境保护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列入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推荐的环境监理交通运输类甲级资质,且具有高速公路工程相关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承担的环境保护监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

本次招标要求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验收技术服务相应能力及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承担的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

3.2 投标人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环境保护监理标段:必须是列入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推荐的环境监理交通运输类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并在环境保护监理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标段: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评价范围需含交通运输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信誉最低要求:

20127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如果同时对二个标段投标,则否决其所有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30日至1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7室)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11914:00,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14: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建设指挥部三楼会议室(杭金衢高速公路萧山东收费所大院内(萧山区新街花木城边))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出席。

5.5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银行电汇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办理银行电汇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支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浙江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建设指挥部

    址:杭金衢高速公路萧山东收费所大院内(萧山新街花木城边)

    编:310000

    话:0571-82855654

    真:0571-82855654

联 系 人:沈驰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绿城深蓝广场办公楼13

    编:310014

    话:0571-87834316

    真:0571-87831861

联 系 人:杜怀德

 

 

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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