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7项的规定,现公布湖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至11省道连接线工程土建第3标段施工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含5%的暂列金额)、调整系数分别为:
施工标段:
第3施工标段为:¥ 20245.1571 万元,(大写:贰亿零贰佰肆拾伍万壹仟伍佰柒拾壹元整)。
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0.93、0.94、0.95。
注:
招标文件P147页:“工程量清单202-1-a清理现场(含清除表土、砍树挖根、回填压实)”修改为”工程量清单202-1-a清理现场(含清除表土、砍树挖根)”。
招标文件P147页:“204-1-a子目名称由宕渣填筑(含清宕渣)修改为宕渣填筑(含回填,及清宕渣),数量由187440立方米修改为210217 立方米。
招标文件P168页:第(2)款修改为:砍伐树木、挖除树根作为清理现场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支付子目202-1-a子目名称均作相应修改。
要求你方收到本通知后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回函请传真至:0571-87831861,并写明所投项目及标段)
招标人:湖州西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