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2.7款的规定,招标人──杭新景高速公路(衢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公布投标控制价;鉴此,发布第二号补遗书(共2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要求你方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确认收悉。贵方也可到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下载本补遗书。
(回函请传真至0571-87831861,回函请注明项目名称、所投标段)
招标人:杭新景高速公路(衢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1、招标文件P56-57页,序号1、5、12的用途及要求修改为:“处理后的污水达到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过滤消毒设备规模25T/h。处理达到国家城市杂用水标准(GB/T18920—2002)后作为中水回用”。
2、招标文件P99页3.4.4地上式不锈钢消毒水箱(含基础)水箱材质修改为:“5mm304不锈钢钢板现场拼装;”。
3、招标文件P107页5.2供货范围第一段内容修改为:
“除消毒水箱后管道接至杂用水水池外,其余系统供货分界线均位于整套系统设备外1.0米处,不包括衢江服务区东区至西区的跨区联络管道、常山停车区南区至北区的跨区联络管道、开化服务区东区至西区的跨区联络管道,房建承包人负责提供电源至控制柜。”。
4、生活污水处理及处理回用系统专业分包的投标控制价为:
6300000元(大写:陆佰叁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