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招标人──丽水市龙庆云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2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丽水市龙庆云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2016年1月8日
龙泉至庆元(浙闽界)公路竣工质量评定检测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1、问:招标文件中“允许高边坡安评进行专业分包,且应有相关资质”。请问国土资源部门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危险性评估的资质能否承担高边坡安评?
答:可以。
2、问:第200章高边坡、高档墙监测的时间为多长?
答:监测时间为半年。
3、工程量清单“208 挡墙工程”名称改为:“208 高挡墙检测”。
4、工程量清单“1002 环保工程”、“1003 房建工程”、“1004 机电工程”、“1005 交安设施”的单位均改为“总额”,数量改为1。
5、绿化工程、服务区广场、排水工程、收费棚等的外观质量检查包含在相应子目中,不另行计量。
6、清单子目中“104 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60000元,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协议书前支付给代理单位。
7、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现公布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3086896元。
龙庆竣工检测补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