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条的规定,招标人──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建设指挥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1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贵方到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下载本补遗书。要求你方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回函请传真至:0571-87831861,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4.3款内容修改为:
4.3招标人设置本次招标投标价上限为人民币300万元,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不含)的评标价,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