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公管〔2020〕152号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建委(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审计局、公管办(招管办、审管办),省招标投标协会: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和省扫黑办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招投标领域行业治理,净化我省招标投标市场环境,营造更优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决定 2020 年继续推进我省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关于 2020年全省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认真执行。
联系处室:省发展改革委公管处
联系电话:0571—87632673、87053610、87052908(传真)
电子邮箱:yinsh.fgw@zj.gov.cn
附件:关于 2020 年全省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审计厅
2020年4月29日
http://www.zmctc.com/zjgcjy/ReadAttachFile.aspx?AttachID=dfae65bf-16c2-24c6-9a21-5b65a3137d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