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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1年浙江省公路工程补充定额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2-02-07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字体: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为满足我省公路工程计价需要,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定额制(修)订计划,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制修订了“公路工程装配式涵洞预制安装补充预算定额(参考定额)”“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维护费用指标(参考指标)”等两项补充定额标准(详见附件1、2),经省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审查通过,现发布实施,省厅以往发布的相应编号定额同时废止。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如有修改意见请函告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86-1号1501室,邮政编码:310011,联系人:何翔,电话:0571-83789623)。

附件:1.公路工程装配式涵洞预制安装补充预算定额(参考定额)

2.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维护费用指标(参考指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2月7日

附件1:公路工程装配式涵洞预制安装补充预算定额(参考定额).docx

附件2: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维护费用指标(参考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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