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为满足我省公路工程计价需要,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定额制(修)订计划,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制修订了“公路工程装配式涵洞预制安装补充预算定额(参考定额)”“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维护费用指标(参考指标)”等两项补充定额标准(详见附件1、2),经省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审查通过,现发布实施,省厅以往发布的相应编号定额同时废止。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如有修改意见请函告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86-1号1501室,邮政编码:310011,联系人:何翔,电话:0571-83789623)。
附件:1.公路工程装配式涵洞预制安装补充预算定额(参考定额)
2.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维护费用指标(参考指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2月7日
附件1:公路工程装配式涵洞预制安装补充预算定额(参考定额).docx
附件2: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维护费用指标(参考指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