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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现将《浙江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王晓菲,联系电话:0571-87807125)
浙江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