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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日期:2017-11-20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字体:
浙交〔2017〕187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厅管厅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0号)有关规定,我厅对2016年12月31日前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7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附件2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doc
[附件][附件1]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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