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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6-11-11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字体: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文号:浙交〔2016〕198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浙江省“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实施。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1月11日    

  (联系人:张小宝,联系电话:0571-87820223)

浙江省“十三五”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

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部署,以及我省“十三五”公路发展规划和美丽公路建设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普通公路服务能力,拓展公路服务领域,现就我省普通公路服务站(含停车休息点,下同)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推进、多方联动,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灵活运作”的原则,切实做好普通公路服务站规划,坚持新建与改建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利用普通公路沿线现有的公路站场(含养护站、超限运输检测站、路政中队、已取消收费的站场等)、高速公路互通出入口、加油站、旅游集散中心、客车停靠站、公路沿线边角地等进行建设和功能拓展,以达到完善公路服务体系,提升公路服务质量的目标。

  二、建设任务

  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必须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为公路使用者提供主要包括停车休息、如厕、加水、购物、观景等服务,其中停车休息为最基本的功能。在总结完善现有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和运营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我省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到“十三五”末,全省建成普通公路服务站1000个以上,其中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站400个以上,农村公路服务站600个以上。

  三、建设标准

  普通公路服务站应综合考虑区域内公路承担的主要功能(干线公路、集散公路、出行通道、通景公路等)、交通流量、地域特点、沿线人文历史景观和场地条件等因素,确保出入安全畅通,车辆流向合理。根据服务站的空间布局、建设规模和功能配置,一般分成三类:

  (一)综合服务站

  主要满足停车休息、如厕、加水、小商品和农产品零售等需要,可根据需要选择确定餐饮、车辆维修、加油、住宿、观景等服务;占地面积控制在5亩左右,停车位30个左右,场地原则上用沥青混凝土进行硬化,建筑用房以平层为主(不超过二层),建筑风格简洁明了,具有地方特色;满足一般功能服务的,其建筑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左右;具有综合性经营服务的,其建筑面积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

  (二)一般服务站

  主要满足停车休息、如厕等需要,可根据条件和需要拓展其功能。以利用沿线加油站、公路站、农家乐、旅游集散中心等场地进行改造为主,主要分布在流量适中、靠近乡镇的普通公路边;占地面积控制在300平方米左右,停车位10个左右,场地原则上用沥青混凝土进行硬化,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

  (三)停车休息点

  主要满足停车休息需要,可根据条件和需要拓展其功能。原则上利用公路边的边角地进行改造,停车位5个左右,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以开放式建筑为主。

  普通公路服务站名称统一为“XX公路服务站”,设置在入口处适当位置,并在公路服务站前后300至500米公路范围内各设置一块指引告示标志,公路服务站标牌参考样式、指引标志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汇报沟通,将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合理安排,科学实施,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主抓、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与当地美丽县城、美丽乡村、旅游开发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与镇乡(街道)、城建、旅游、农业、林业等部门及沿线加油站等企业的合作,多方联动,共同推进。

  (二)明确责任

  各地要将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列入“十三五”公路交通发展规划和美丽公路创建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总体规划和分年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抓好公路服务站建设的具体推进工作。各地应根据实际,推出一批特色鲜明、定位准确、功能实用、管理规范的公路服务站示范项目,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加强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三)强化管理

  普通国省道公路新建(改建、扩建)时要统筹谋划公路服务站布局,将公路服务站建设纳入项目“工可”和初步设计的重要内容,一并设计,一并建设,综合公路服务站必须要有专门的设计方案,经省公路管理局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利用公路沿线现有场站和边角地进行建设改造的一般公路服务站和停车休息点,由各市公路管理局负责具体方案的审查及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四)落实资金

  各地要确保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和管理资金的落实。公路新建(改建、扩建)时,公路服务站建设资金纳入工程总概(预)算;新建加油站应同步考虑公路服务站建设,资金由企业和地方负责;利用普通国省道公路沿线现有场站、边角地进行建设的,可结合大中修或公路站房建设同步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在农村公路沿线建设的,原则上由地方负责落实资金。

  (五)规范运营

  各地要积极探索普通公路服务站管理运营长效机制,根据服务站的类别、功能与规模,采取多样化的管理运营模式。综合服务站必须引入市场机制,实施市场化运作模式;一般服务站和停车休息点可结合各地实际,采取依托沿线乡镇(加油站等)负责管理或行业自身管理等模式。

  (六)加强考核

  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公路服务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并将其纳入各地美丽公路建设年度考核目标。省公路管理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全省通报,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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