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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的通知》(浙交〔2011〕27号)精神,为规范我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社会审计力量,我厅在驻厅纪检组、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下,组织开展了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公开招标,现依据《评标报告》公布中标结果(名单详见附件)。 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均具有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参与具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由各有关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单位作为招标主体,在本次招标选定的中介机构入围资格名录范围内,根据浙交〔2011〕27号文有关规定公开招标确定。
附件: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