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洪防台工作的通知
电〔2006〕100号
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洪防台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1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已转发的交通部《关于加强汛期公路水运工程防抗自然灾害的紧急通知》(交质监发明电〔2006〕701号)要求,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洪防台工作,确保全省交通系统安全渡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六年八月一日
浙政办发明电〔2006〕13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