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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07-04-18来源:【字体:
转发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电〔2007〕60号
厅管厅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监察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7〕1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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