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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交通部、国家档案局《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交办〔2005〕154号
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 现将交通部、国家档案局交办发〔2005〕431号文印发的《交通档案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正文]关于印发《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