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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对公路水运工程驻地监理办评价意见的通知

日期:2005-09-05来源:【字体: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

浙交监〔2005〕74号


关于征询对公路水运工程驻地监理办评价意见的通知

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自我省实施监理市场整治“3321”工程以来,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各有关驻地监理办及其监理人员都积极投入到整治活动中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在建项目驻地监理办及其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向各项目业主(指挥部)、承包人征询对相关驻地监理办的评价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范围与分工
全省在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及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
厅质监站与各市质监站分别负责对各自主管监督项目的征询意见工作。
二、征询与评价对象
征询对象为各有关项目业主(指挥部)、承包人。
项目业主(指挥部)对本项目所有驻地监理办提出评价意见,承包人只对受其监理的驻地监理办和监理人员提出评价意见。
各市质监站也可对厅质监站主管监督项目的驻地监理办提出评价意见(表式参见附件一)。
三、评价内容
(一)业主对驻地监理办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1、监理组织机构设置与建设情况:包括驻地监理办的监理机构设置是否满足监理合同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办公与生活设施设备、交通通讯设施、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是否满足工程实际需要,“三牌一上墙”是否到位等;
2、内部管理情况:包括驻地监理办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到位,监理人员职责与分工是否明确,监理企业对驻地监理办是否有严格的管理等;
3、监理人员到位与调换情况:指驻地监理办组建时实际进场监理人员与投标书拟派监理人员对比情况、进场后监理人员的调换情况及调换手续的办理情况等;
4、驻地监理办领导素质:包括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职称、监理资质、监理经历等资格条件及其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技术难题的能力等;
5、其他监理人员总体素质: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技术职称、监理资质、监理经历等资格条件,及其业务水平、协调能力、服务态度和工作责任心等;
6、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包括质量控制程序的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状况,质检资料(含试验检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7、工程进度控制情况:包括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照有否延误等;
8、工程费用控制与合同管理情况:包括计量支付是否准确、真实、及时,工程变更控制是否严格,原始数据和有关资料是否完整、规范、真实、准确,对承包人的人员、材料、机械及分包管理是否严格等;
9、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包括安全监理程序是否到位,措施是否得力、有效,有否发生安全事故等;
10、廉政合同执行情况:包括驻地监理办及其监理人员是否向业主(指挥部)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是否索取或接受承包人(含分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是否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驻地监理办或监理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11、劳动竞赛、检查考评情况;
12、受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情况;
13、其它有关内容。
(二)承包人对驻地监理办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1、驻地监理办领导素质与内部管理:主要指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及其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技术难题的能力及内部管理情况;
2、监理人员调换情况:包括监理人员调换情况及对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3、监理人员的资格条件与业务水平;
4、旁站监理情况:能否按时到场并全过程旁站监理;
5、质检、试验、变更、计量等资料签认情况:能否主动、及时或在规定时限内签认;
6、监理人员协调能力;
7、监理人员工作态度;
8、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
9、监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是否索取或接受承包人(含分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有否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驻地监理办或监理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有否接受承包人(含分包人)的娱乐消费,是否按约定交搭伙费,有否向承包人(含分包人)推销材料、介绍人员或机械等;
10、其它有关情况。
四、评价要求
项目业主(指挥部)、承包人分别按附表一、二的格式和要求对各相关驻地监理办自本项目开工以来的有关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并实事求是、客观地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同时最好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对策。
五、注意事项
1、请项目业主(指挥部)将本通知转达给本项目各有关承包人,并请督促承包人认真负责地做好评价工作。
2、厅质监站、市质监站负责对所有评价意见保密。
3、请厅质监站主管监督项目的业主(指挥部)、承包人于2005年9月30日前完成评价工作,各自将评价意见表直接寄(送)厅质监站资质科。
请市质监站主管监督项目的业主(指挥部)、承包人于2005年9月30日前完成评价工作,各自将评价意见表直接寄(送)所在地市质监站。
4、各市质监站主管监督项目的评价意见及市质监站对厅质监站主管监督项目的驻地监理办的评价意见(如有)汇总后也一并于10月15日前寄(送)厅质监站资质科。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编:310009
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0571-87814293   87816537(传真)   
附件:
1、业主(指挥部)对驻地监理办的评价意见表
2、承包人对驻地监理办的评价意见表
 


二○○五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征询 意见 通知
抄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厅港航局,各市交通局,各有关项目业主(指挥部)。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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