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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九月份共有14家施工企业按要求在浙江省交通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完整地填报了施工企业信息资料,并递交了承诺书,承诺企业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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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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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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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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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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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岳阳市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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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西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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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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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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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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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浙江鼎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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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杭州路达公路工程总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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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衢州市衢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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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舟山市宏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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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舟山市金道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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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 |
信息公开期间,在我省招投标活动中,若招标文件中有相关加分规定,上述企业可按规定加分,投标加分资格自公布之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或省交通厅要求统一更新企业信息的截止日前有效;在公开期间企业要求对信息进行修改的,修改期内取消其投标加分资格。 上述企业公开的企业业绩、项目经理、职称证有故意虚报、瞒报和造假等情形,一经举报并查实的,从举报之日起取消其投标(未开标的项目)加分资格,同时上述企业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另有9家企业,虽已递交了承诺书,但因网上信息未填报或网上信息未全部提交等原因,不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不予认定。此9家企业的书面承诺无效,若今后企业同意向社会公开信息,需重新递交承诺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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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 |
不符合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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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州市黄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未全部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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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嘉兴市宏图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未全部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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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嘉兴市通天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未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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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未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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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未全部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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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未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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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信息要求打回后未及时修改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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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增项) |
未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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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增项) |
未全部提交 |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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