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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交办〔2005〕102号
切实解决好民工工资的发放问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经研究,现将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建设指挥部制定的《沪杭甬高速公路拓宽工程民工工资发放指导性意见》予以转发,请全省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载】:沪杭甬高速公路拓宽工程民工工资发放指导性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