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交通部关于200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浙交办〔2005〕163号
各市交通局(委):
交通部近期下发了《关于200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23号),根据今年考点设置情况,我省的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江苏南京。现将交公路发〔2005〕423号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考试报名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
我省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厅造价站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范围
本次仅组织交通部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考试,请对照甲级资格考试的条件组织报名和考试。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试时间:2005年12月24日至25日,23日报到。
四、报名办法
(一)需提交材料
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报名表两份;
2.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若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可以免考两门);
4.上一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有);
5.一寸免冠近照4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表上,另外2张用于准考证和资格证书)。
(二)报名受理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携带以上材料向所在市造价管理(定额)站报名,由市站组织原件的审验和确认,并于11月10日前汇总上报厅造价站(应上报除原件外的所有材料)。省级单位可直接向厅造价站报名。
五、考场设置
今年我省的甲级造价人员考试考场设在江苏省省委党校,地址为南京市建邺路168号,电话:025-84469988转2898,025-84205199,联系人:仲纪禄。
江苏省交通厅工程定额站联系人:成红、曹嘉瑞,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电话:025-52853091,传真:025-52853083。
六、考务事项
1.获准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12月23日报到时到江苏省省委党校2号楼总台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请考生随带职称证书原件备查。免试两门者还需随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3.请考生自带现行部颁估算指标、概预算定额、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编制办法、计算器和2B铅笔等考试用具。
4.考生在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站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邮编:310007;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0571-87814134,传真0571-87816537。
附件一:关于200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附件二:考场交通指南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正文]关于200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附件]新建WORD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