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南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等四家单位在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中虚报材料的通报
浙交〔2004〕421号
经调查证实,以下四家单位在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
中南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江西省现代路桥工程总公司(原名为江西省上饶路桥工程总公司)、甘肃省公路工程总公司在申嘉湖高速公路嘉兴段工程投标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
浙江鼎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在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工程投标中伪造我厅质监站的证明材料。
现予通报。
浙江省交通厅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