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内网登录
|
企业邮箱
|
加入我们
首页
企业简介
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
补充文件
评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行业资讯
行业动态
学习与交流
交通资讯
PPP资讯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部委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专栏
省内规范性文件
交通厅文件专栏
PPP专栏
相关下载
1
2
3
4
5
首页
>
政策法规
>
交通运输部专栏
关于废止219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日期:2003-12-02
来源:交通部
【字体:
大
中
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3年第11号
关于废止219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关于废止219件交通规章的决定》已于2003年11月 21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经废止的219件交通规章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部长 张春贤
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废止下列219件交通规章
分享到:
关闭
上一篇: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下一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
相关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 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决定》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