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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04-11-22来源:交通部【字体:

交通部文件

 

交质监发[2004]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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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的贯彻实施工作,保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运作,促进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程 监理 资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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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上海、天津港口质量监督站,长航质监中心站,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部内公路司、水运司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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