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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

日期:2006-03-27来源:浙江省交通厅监察室 【字体:

浙江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
 
2006-03-27  来源:浙江省交通厅监察室 
 

    3月23日,省交通厅召开全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省交通厅厅长、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赵詹奇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副厅长、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治中主持会议,在杭的厅党组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赵詹奇厅长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抓得牢、抓得实、抓出成效”的要求,切实抓好全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赵詹奇厅长阐述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从推进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和谐交通以及推进交通改革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交通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赵詹奇厅长指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结合交通实际,紧紧围绕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以及交通运输等重点环节,坚决纠正不正当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坚持专项治理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相结合、与建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相结合、与深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边教育、边治理、边整改、边查处、边提高。治理工作尤其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工作,特别要注意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全面自查与督促检查的关系;二是处理好解决当前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三是在政策处理中把握好严肃处理与宽严相济的关系。
    赵詹奇厅长强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迅速有效开展。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协调;二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督查,注重行业指导。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设在省交通厅,各市、县(市、区)交通局(委)设立分会场。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厅运管局、厅质监站中层以上干部,厅管厅属其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主会场的会议,各市、县(市、区)交通局(委)主要领导,分管建设、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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