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正式出台
2005-08-01 来源:浙江省公路局
《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7月29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0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范围内第一部关于公路养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七章、三十九条,授权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养护管理工作,并明确了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乡镇政府以及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具体职责。《条例》还明确了养护资金的来源和管理、养护作业的具体要求,并专门对养护安全管理、因公路养护瑕疵造成公路使用者损害的责任赔偿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的出台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维护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