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8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6-07-31 来源:杭州市交通局
7月26日,杭州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局正式发出实施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规定从8月1日零时开始,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出租车在运价外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1元。
按照自6月初正式启动的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规定,当97号汽油价格每升超过5.10元(含),持续两个月以上,并在现行运价水平内难以消化时,可由杭州市城市出租汽车协会提出申请,经市物价局、市交通局批准后,市区出租车可收取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由于5月24日杭州再度调整了97号汽油零售价格,为5.13元/升,已经超过启动点油价且持续了两个月。
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主要用来疏导因油价上涨给出租车汽车行业带来的经营压力。今年2月22日,杭州市区出租车调价后,单车司机每月可增收约1739元。但由于此后油价又经历了两次调整,导致每辆出租汽车仅燃油成本每月比今年2月份增支约859元,因运价调整而恢复性增加的收入又被冲减了近一半。为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营收,维护行业稳定,征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势在必行。
另外,根据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具体方式,当市区97号汽油价格回落至每升5.10元以下,并持续两个月以上时,多收的1元燃油附加费将相应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