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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规范评标委员会组建对评标专家的专业配置作了详细规定

日期:2008-02-23来源:【字体:

  近日,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委员会组建细则》,并要求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遵照执行。

  该细则适用于宁波招标投标中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和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标专家的选聘。发布该细则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特长,为资格预审和评标工作服务。

  该细则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一般为五人以上的单数,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评委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应是与招标工程的专业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应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资格条件,由招标人自行委托;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于开标前半个工作日在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宁波分库中按相关专业随机选聘。

  该细则还详细规定了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各种情形,并对评标专家专业进行了合理划分,总共分为房建施工、单独安装、单独装饰12个专业,并按招标工程的不同专业,对评标专家专业配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选聘的专家中须有两个以上造价管理专业人员。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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